寧夏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
(二)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范圍
(一)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3年5月10日之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以下六類人員中沒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口的人員也可以應聘:
1.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上述人員服務期滿2年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必須是2006年以后參加服務項目的人員);
2.寧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3.區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的應、往屆畢業生;
4.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中標明招聘范圍為全區的除外);
5.配偶或父母在寧夏工作(配偶、父母戶口以2013年5月10日之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區外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
6.招聘工作崗位計劃一覽表中注明面向全國招聘的。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三)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六)符合2013年招聘工作崗位計劃一覽表中注明的其他條件(其中有工作經歷時間要求的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之前);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計劃
衛生、地質和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共計4138名(包括具有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和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要求參加統一組織招聘免筆試的648名人員),其中:衛生招聘2376名;地質招聘80名;其他事業單位招聘1682名。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醫生”及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88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及定向崗位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衛生、地質和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區直崗位計劃一覽表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址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ww.nxpta.gov.cn。)
(二)報名時間:應聘者在5月15日至5月22日24: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應聘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者的資格初審。應聘者在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或電話咨詢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衛生、地質和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區直崗位計劃一覽表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改報其他崗位的應聘者視為棄考。已經通過資格初審但未辦理繳費手續的應聘者,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報請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注銷原報名信息后可調整報考崗位。
3.網上繳費。凡是參加需要筆試崗位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最遲應于5月24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名考務費每人120元。
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憑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4.結果確認。招聘非研究生學歷崗位的應聘者辦理了繳費手續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招聘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以上崗位(含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通過免繳報名考務費申請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被正式確認后,不允許再調整報考崗位。招聘非研究生學歷崗位的應聘者在5月 24日24:00前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的應聘者在5月21日18:00前未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確認了報名結果的應聘者,請于考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若打印準考證有困難者,可撥打寧夏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對生源少或者專業性強又急需用人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額。報考了被取消崗位的應聘者,報名考務費將如數退還。對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兩項目”服務人員(“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醫生”及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按實際應聘人數參加筆試。
六、筆試
報考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以上(含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崗位應聘者,不參加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的筆試,通過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程序。報考本科學歷及以下崗位的應聘者必須參加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與內容:
1.衛生崗位考試內容:醫學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水平知識,包括公共衛生、護理、康復醫學、口腔、臨床、衛生檢驗、藥劑、醫學檢驗、醫學影像、中醫(中西醫結合)等10個專業類別。
2.地質崗位考試內容: 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原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知識、寧夏區情常識、時事政治、普通地質學基礎知識。
3.其他事業單位崗位考試內容: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原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知識、寧夏區情常識、時事政治、職業能力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地點: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在銀川市統一進行。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時限為150分鐘,分值為300分。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者,按照以下標準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同一名應聘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
(四)應聘者于考試結束15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含加分)。
(五)筆試結束后,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并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者不得參加面試。第3名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對生源少或者專業性強又急需用人的崗位和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兩項目”服務人員(“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醫生”及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的實際人數直接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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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資格復審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到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面試前,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方式、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并通知應聘者)。應聘者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因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承擔。資格復審后要填寫《寧夏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二)已進入面試程序的應聘者(包括應聘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不參加筆試直接面試的人員),要向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大學本科畢業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往屆畢業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除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的證明材料和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能夠正常畢業的證明。
在職人員除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交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崗位定向招聘的人員除提交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務期滿服務證書。
對“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崗位定向招聘的人員項目服務期,在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資格復審的基礎上,由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集中將上述人員的材料,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服務項目資格專項審核。專項審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在資格復審結束時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由應聘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面試
(一)面試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將提前一周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通過在其公共網站發布公告或以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者,并做好通知記錄。
(二)面試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單位實際和崗位需要,采用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及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三)藝術類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崗位招聘人員,可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并負責通知應聘者。
(四)面試滿分為100分。
對生源少、專業性強又急需用人的崗位和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兩項目”服務人員(“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醫生”及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3)×50%+面試成績×50%(專業性強特殊崗位除外,具體分值比例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
(六)免筆試應聘者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七)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應聘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的應聘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和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公共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進入聘用程序。
聘用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審批花名冊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列編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衛生、地質和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區直崗位計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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