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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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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師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區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內地生源畢業生;

          3.非新疆生源的內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4.在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服務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5.在疆“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和具有一學期及以上大學生實習支教經歷人員;

          6.留疆戰士配偶。

          (二)報考條件

          1.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崗位專業學歷要求:

          (1)專業要求:普通高中招聘崗位均要求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除外),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2)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通過全國普通高考入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普通

          高等教育專升本學歷);

          (3)南疆三地州招聘崗位允許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專業的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報考;

          3.招聘崗位普通話和漢語水平要求:

          (1)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HSK等級水平須達到7級及以上,或MHK等級水平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其中:對內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民族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考試,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必須在上崗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MHK等級證書;

          (2)報考族別條件為漢族的招聘崗位,民考漢考生和母語為漢語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報考。

          4.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考生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其中:歷屆畢業生必須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第5條所列標準;

          5.具體崗位要求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崗位匯總表

          招聘崗位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簡章、考試說明、文件通知及相關資料,均在自治區教育廳網站、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教師招聘”欄目上發布。《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

          普通高中教師招聘簡章公布的崗位中包含烏魯木齊市的初中教師招聘崗位。報考烏魯木齊市初中教師招聘崗位的考生,除具備“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HSK等級水平須達到6級及以上,或MHK等級水平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特定報考條件外,其他報考條件、程序和要求均與報考普通高中教師招聘崗位的考生相同。

          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2014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時間,下同)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可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報名,并下載、打傭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報名表

          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采集(2014年6月2日-10日)

          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一并進行,先資格審查,后現場信息采集。考生須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如:報考阿克蘇地區教師招聘崗位,必須到阿克蘇地區教育局參加資格審查和現場信息采集)。具體地點、聯系電話請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教師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生須持:(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可于2014年7月前正常畢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及培養方式,自學考試畢業生手續辦理證明由各地州自考辦出具;(3)在有效期內的HSK(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4)教師資格證原件。無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在有效期內的HSK(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5)“民考漢”考生須由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在校“民考漢”學習證明;(6)下載打印的《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報名表

          資格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結果現場告知考生。

          2.現場信息采集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完成現場電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用準考證號碼(12位)查詢并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若確無條件上網打印的考生,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請領取。

          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和筆試準考證時間:2014年6月23日10︰00-28 日10︰00

          (三)筆試

          考生須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持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考試座位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

          2014年6月28日10︰00-12︰30

          2.筆試地點

          在全區13個地、州、市和奎屯市設立筆試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筆試考點。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1門,包括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兩部分:

          (1)綜合知識測試考查考生對時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相關內容的了解程度。

          (2)學科專業知識測試

          共分21個學科:漢語文、維語文、哈語文、蒙語文、柯語文、漢語、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含計算機、電教)、通用技術、綜合實踐活動、心理健康。專業測試分學科進行,實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則,考查考生對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考查重點為現行中小學教材中的主干知識及其應用能力。

          (3)筆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50分,其中:學科專業知識測試120分,綜合知識測試30分。

          4.試卷命制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筆試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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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

          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按不同學科分別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對烏魯木齊市的初中教師招聘崗位,也按照初中階段不同學科,分別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作為入圍面試排名和計算總成績的依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7月10日公布筆試成績,7月15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4年7月19日-26日

          2.面試地點:各地、州、市教育局。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于2014年7月15日起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3.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人員確定:

          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如達不到1︰3的比例,經報請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同意后,可調整為1︰2及以下),確定面試人員。

          5.面試要求:

          (1)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試講方式。試講實行“教什么、講什么”原則,考生根據所報招聘崗位學科,現場抽取面試題目并在規定時間內(40分鐘)準備一份教案,然后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考生面試語種須與筆試語種相同。

          (4)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合格分數線9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考生弄虛作假的,一旦發現取消面試資格。

          (五)公布總成績(2014年8月1日)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算總成績。

          (六)體檢、政審(2014年8月4日-8日)

          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和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地、州、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生務必提前1天(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市教育局報到,到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考生按規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時,經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調劑(2014年8月10日-13日)

          對入圍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未被報考崗位錄取的考生,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劑到本地或異地相同(相近)學科、相同授課語種的空缺崗位。服從調劑須在網上報名時進行選擇確認,調劑時不再征求本人意見。考生確定調劑前必須與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簽訂書面協議方有被調劑資格。被調劑的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統一安排體檢、政審,體檢、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2014年8月15日-19日)

          自治區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確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

          (九)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2014年8月20日)

          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及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布。

          咨詢電話:

          自治區教育廳教師工作處:0991-7606250、7606258、760627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崗位匯總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師筆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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