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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2014年招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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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2014年招聘11人(圖)

          NewsContent" 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批準,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1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單位簡介

          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是新疆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現役制,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肩負著全區防火監督、滅火救援和維穩處突工作,招聘的消防文員為地方事業編制,隸屬于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管理,主要從事業務受理、消防宣傳、行政管理、數據統計和文秘信息等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崗位(見附表一)

          三、招聘范圍: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四、發布招聘信息: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tc.xjrs.gov.cn)發布招聘信息,信息發布時間為2014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

          五、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尊重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執業資格和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

          2.年齡最大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1月12日后出生,以此類推),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3.崗位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招聘對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崗位招聘對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的人員;

          4.參加并進入擬錄用公示的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考試錄用的人員或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5.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6.篤信宗教、多次參加宗教組織活動或參加過“法輪功”等非法氣功組織的;直系親屬、直接撫養者或其他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系“法輪功”、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7.由于各種原因,其政治表現難以查清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構成回避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招考職位;

          9.在國外有工作和學習經歷的;

          10.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截至下午19:00結束(北京時間)。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三)報名、繳費地點: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塔城市光明路44號),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文員招聘報名處。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報名、筆試費用按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每人每科4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擬參加筆試所在地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可免報名、筆試費用。

          (四)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tc.xjrs.gov.cn)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表”等,了解招聘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打印報名表(見附件)后進行現場報名。另交3張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五)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地點: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塔城市光明路44號),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文員招聘報名處,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筆試報名咨詢電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0901-6228908;政策咨詢電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901-6239549。

          (七)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八)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七、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綜合基礎知識

          (3)筆試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②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③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一年的須服務滿八個月及以上 ,服務期規定兩年的須服務滿十六個月及以上,服務期規定三年的須服務滿二十四個月及以上。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2014年11月12日);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4)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筆試成績出來后,應聘者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若有放棄者,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5)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面試入闈人員、時間和地點及注意事項等。

          八、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是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定入闈面試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入闈面試人員;面試當日,入闈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每天10:00至19:00午間休息)。入闈資格審查人員須持本人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規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審查,審查材料主要包括:《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表

          資格審查結果在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面試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時,考生需提供報名表、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書(原件),面試結束時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2)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招聘人數與實際進入面試人數為1:1及以下入圍比例要求的崗位,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可進入下一環節。總成績相同者,由招聘領導小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進入體檢環節。

          (4)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進入體能測試環節。總成績相同者,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進入體測環節。面試成績出來后,在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體能測試、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等。

          十、總分計算方法

          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專業技術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十一、體能測試

          面試成績出來后,在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一并公布體能測試時間及注意事項。

          1.測評試目:

          (1)10米×5往返跑為共同測試科目,成績評定:30(含)歲以下,男性16″為合格;女性18″為合格。31歲(含)以上男性18″為合格,女性20″為合格。

          (2)俯臥撐(男性測試科目),成績評定:30(含)歲以下,40個為合格;31歲(含)以上30個為合格。時間為2分鐘。

          (3)仰臥起坐(女性測試科目),成績評定:30(含)歲以下,30個為合格;31歲(含)以上20個為合格。時間為2分鐘。

          2.測試流程和場地設置方法如下:

          (1)10米×5往返跑

          場地器材:10米長的直線跑道若干,在跑道的兩端線(S1和S2)外30厘米處各劃一條線(圖1)。木塊(10厘米×20厘米)每道3塊,其中2塊放在S2線外的橫線上,一塊放在S1線外的橫線上。

          測試方法:受測者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令后從S1線外起跑,當跑到S2線前面,用手將其中一木塊推倒隨即往回跑,跑到S1線前時將木塊推倒,再跑回S2將另一木塊推倒,最后沖出S1線,記錄跑完全程的時間。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時則進1。測試不超過兩次。

          新疆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2014年招聘11人1

          (2)俯臥撐和仰臥起

          場地要求:通常在室內場地測試。如選擇室外場地測試,需要在天氣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進行測試。

          測評方法:鋪墊不超過10厘米的硬質墊子,俯臥撐時,雙手支撐與肩同寬,垂直上下往復;仰臥起時,身體呈仰臥姿勢,雙腿并攏,呈90度弓起,由一人壓住雙足,受測者雙手置于腦后,向前曲直至頭部抵住膝蓋,測評時間為2分鐘。

          3.體能測試標準:

          項目 合格標準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10米×5往返跑 男≤16″,女≤18″ 男≤18″,女≤20″

          俯臥撐(男) ≥40個 ≥30個

          仰臥起(女) ≥30個 ≥20個

          4.公布成績:測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測試成績,并所有考生成績統一匯總,通過者按照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進入下一環節。

          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者,視為放棄錄聘資格。如體能測評不合格、放棄出現空缺名額,則按照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體能測評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塔城地區人社局網公布。

          十二、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由體測合格人員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崗位總成績排名確定。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在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國防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錄聘資格。如體檢不合格、放棄出現空缺名額,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情況在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十三、考察

          (一)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將對推薦錄用人員進行全面審查考核。著重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情況。應提供擬錄用人員畢業院校或原單位出具的該應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間思想政治表現材料,并加蓋學校或單位公章。如無工作單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有證書造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四、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結果綜合確定擬聘人員,在塔城地區人社局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五、辦理錄聘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報到,并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需帶指定的相關材料;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按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六、崗前培訓

          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統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計入試用期。

          十七、分 配

          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統一制定分配計劃,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分配大隊報到,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八、組織實施

          此次招聘由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會同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十九、招聘監督

          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督部門全程監督此次招聘。

          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 監督電話:0901-6231905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901- 6223804

          二十、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在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時進行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布的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1.2014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招聘崗位表.xls

          2.2014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招聘筆試報名表.doc

          3.2014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招聘資格審查表.doc

          塔城地區公安消防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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