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3年11月20日至1996年11月20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七)具備規定的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條件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招聘工作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一)報名及繳費時間:2014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二)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12月23日 (三)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4年12月26日18:00 (五)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12月29日 (六)面試時間:2015年1月3日 (七)體檢時間:2015年1月5日 (八)考察時間:2015年1月10日-1月25日
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招考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二○一四年兵團第十四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 報名地點在兵團第十四師人事局。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與傳真報名兩種方式。 和田地區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二〇一四年第十四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人員報名表
(三)繳費 按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和田地區范圍內考生報名時收取,外地傳真報名的考生領取準考證時收取。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或師、團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第十四師人事局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4年12月23日到第十四師人事局領取準考證。
(五)其他事宜 此次招考不設開考比例。
筆試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會計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4日 筆試地點:考試地點設于和田市,具體考試地點及時間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第十四師人事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考生注意事項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按照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信息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闈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和《報名表
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在同職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按照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法進行。面試均用漢語答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面試費用40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咨詢電話:0903-2566011
監督舉報:0903-12380、2566030、256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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