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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2011年下半年公務員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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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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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2011年下半年公務員考試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我市各級機關2011年下半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級機關2011年公務員招考,按照“一次考試,二次調劑”的方式組織實施。下半年不再組織公共科目筆試,考生依據參加我市上半年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經“二次調劑”后,直接進入面試和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二、招考范圍

          2011年上半年參加我市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未被錄用的考生,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1年非北京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2、在2011年上半年我市公務員招考中已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

          3、參加2011年上半年我市公務員招考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

          4、不符合《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限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報考。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照我市有關規定,被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對《招考簡章

          (二)網上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可通過其上半年報名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入報名網頁,填報報名信息。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考生可在2011年8月29日9:00至2011年9月2日17: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選擇報考職位,提交報名申請 。

          2、查詢報名結果。考生請于2011年9月3日9:00至2011年9月7日17:00,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報名。通過報名的考生可打印報名表 。

          四、現場資格審查

          2011年9月5日9:00至2011年9月7日17:00 ,由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報考考生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后,招錄機關不需再對其他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于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可同時進入面試。

          接到招錄機關通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其中,招考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五、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2011年9月12日 ,考生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其是否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面試將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5日進行,面試工作由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如個別招錄職位在報名結束時,仍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可組織進入該職位面試的現有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不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時,應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均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則該職位取消錄用。

          專業科目考試由各招錄機關自行組織。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共占50%。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將在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

          附件:

          北京市各級機關2011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xls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doc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doc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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