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經我辦與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協調,我省部分自考畢業生可以享受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就業待遇,可以領取“就業報到證”。該優惠政策從今年9月份起開始執行,至今已有120余人領到“就業報到證”走上理想的就業崗位。
好政策來之不易,在此提醒符合條件的自考畢業生朋友們及時申請,充分享受優惠政策。
附:適用范圍及對象、辦理程序及所需材料、辦理地點(重新附上)
一、 適用范圍及對象
適用范圍為我省境內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對象為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含電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專科班)或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具有學籍的,并于2006年6月30日以后,在畢業前或畢業后三年內內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專科學歷文憑(含第二學歷)的畢業生(以下簡稱“福建省在籍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
二、辦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福建省在籍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在畢業離校時取得自學考試學歷文憑,需申領報到證的,應填寫《福建省在籍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申領就業報到證申請書》(其中設區市屬學校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需經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及設區市人事局同意),由畢業學校統一到省人事廳辦理報到證簽發手續。
《福建省在籍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申領就業報到證申請書》可從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網址:http://www.fjbys.gov.cn)下載中心下載,復印有效。
(二)福建省在籍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畢業后三年內取得自學考試學歷文憑,需申領報到證的,應填寫《福建省在籍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申領就業報到證申請書》(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及設區市人事局意見欄可省略),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或《福建省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福建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省人事廳辦理報到證簽發手續。
三、辦理地點
省人事廳畢業生就業服務窗口
地址: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2層 郵編:350001
聯系電話:0591-87540939、87674885
傳真:0591—87546960
信息來源:福建自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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