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靜海縣衛生系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人員需求,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根據《事業單 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二)招聘條件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4、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縣醫院助產專業和鄉鎮醫療衛生單位護理專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3、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被錄用(聘用)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三、招聘辦法本次招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局統一組織實施。(一)發布招聘信息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1年7月21日在靜海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同時在天津人事信息網、靜海人才信息網、靜海政務公眾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天津人事信息網網址:http://www.tjpnet.gov.cn靜海人才信息網網址:http://www.tjjhrc.com靜海政務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www.tjjh.gov.cn(二)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均在靜海人才信息網上進行。報名時間:2011年7月30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18:00。縣衛生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考生報名后48小時之內通過靜海人才信息網給予答復明示。本次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可適當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三)驗證、繳費、領取筆試準考證 2011年8月 4日上午8:30至 5日下午18:00,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及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報名費90元,到靜海縣教研室(靜海鎮建設路1號、縣教育局東側)進行審核、驗證、繳費,并按報考職位領取筆試準考證。對困難家庭的考生,參照天津市報考 公務員的有關規定減免考務費用。 (四)筆試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解剖學、生物化學、醫學微生物<含免疫>),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2011年 8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職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在靜海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張榜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生也可通過 靜海人才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招聘職位因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可從同一職位報考人員中,按 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職位,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取說病例和醫學常識問答的方式進行(公共事業管理<衛生方向>和藥劑學專業面試為結構化面談)。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2011年8 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六)總成績的計算筆試、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七)體檢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十)公示對擬聘用的人員,在靜海人才信息網和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十一)聘用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四、監督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和規定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同時,對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咨詢電話:28942650、68612067、28949308 監督電話:68611140
中 共 靜 海 縣 委 組 織 部靜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0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靜海縣衛生系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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