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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三大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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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三大新變化

          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新變化:

          1、2012年起對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劃分區域進行調整:

          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2、對考生身份和報考條件的審查更加嚴格,對各招生環節監控更加嚴厲:

          (1)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2)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3)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審核考生相關證件,若對其學歷(學籍)信息仍有疑問,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4)《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3、2012年經管類碩士初試科目有變化:

          管理類六個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和審計碩士設外語和綜合能力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中國人民大學等部分高校經濟類專業學位實行綜合能力測試科目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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