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辦聯合出臺的《關于完善和推進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經省政府轉發至各地各相關部門貫徹執行。
根據意見,省教育廳將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時公布我省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和當年免費師范畢業生信息。各市、縣須先用空缺編制、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安排本地生源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的縣級政府,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根據免費師范生、部屬師范大學和省教育廳簽訂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免費師范畢業生必須在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10年以上。到城鎮學校任教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2年。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到本地學校任教免費師范畢業生履約管理。
國家鼓勵和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并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專業發展。符合條件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可免費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和與教學相關的學術性碩士學位。免費師范畢業生任教滿一學期后,經任教學校考核合格,本人申請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任教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須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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