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22日,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上海市申報的17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區)進行督導檢查,認為上海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達到了國家規定標準,建議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認定上海整體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上海也因此成為全國第一個整體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省市。
督導組實地檢查17個區縣,隨機抽查學校204所,其中小學87所,初中61所,一貫制學校37所,完全中學19所,對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滿意度等4個方面進行了檢查。
檢查發現,根據上海市制定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達標的評估體系,在師生比、班額、生均公用經費等方面,17個區縣的學校基本達到了評估標準;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17個區縣的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均達到國家標準,其中小學綜合差異系數在0.23至0.52之間,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在0.26至0.42之間。在檢查中,未發現能夠“一票否決”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違紀違規行為。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上海市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簽訂目標責任書,完善經費投入機制,2013年,全市義務教育總投入達319億元,小學、初中生均教育總投入分別達到2.57萬元、3.59萬元;加大了新教師補充力度,重視農村教師培訓,形成優質教師資源輻射機制,全市近年來已有15%的優秀校長和優秀教師參與了流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由教委購買專業化服務,將農村薄弱學校委托給城區優質校或教育中介機構,向農村薄弱學校植入先進的教育理念和學校文化;實施“綠色指標”評價,開展學校“發展性評價”、推進“新優質學校”創建等方式,探索建立評估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新體系。(記者趙婀娜、姜泓冰)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