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4月22日正式聘任首屆10名本科生招生社會監督員,旨在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是該校規范和改進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了解,人民大學首屆本科生招生社會監督員包括教育學者、中學校長、公務員和法律界、企業界、新聞界人士。社會監督員擁有聽取本科招生工作匯報、抽查招生工作執行情況、旁聽會議、巡視考場及錄取現場、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求答復、監督調查情況、直接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反映意見等多項權利;負有參加監督員工作會議、轉達社會各界意見、撰寫監督工作報告等基本義務。
10名人選由學校面向社會公開征選,或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推薦產生,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初步擬定,向社會公示后正式聘任。
人民大學校長陳雨露表示,推行社會監督員制度是規范和改進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學校歡迎社會公眾和媒體監督招生工作,通過做好“開放”和“聆聽”,把社會監督落到實處。作為高校構建完善招生監督體系的探索,社會監督機制還需要吸納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研究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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