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法、德等國重視招收外國留學生,這些國家的政府制定了促進留學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其中最具吸引力的是制訂資助留學生的政策。
美國設立了好幾種資助留學生資金。國際開發署、富布賴特基金會、福特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等都為第三世界國家留學生赴美學習提供各種資助,美國每年對外國留學生的資助高達25億美元。德國僅1987年資助外國留學生的金額就達9億馬克,共資助了1.4萬名外國留學生。1983年,英國政府撥出4600萬英鎊,設立各種獎學金以鼓勵更多的外國留學生赴英學習。除國家資助外,歐美發達國家的高等院校也制定并實施了各種資助計劃。
美國在獎學金發放上,給予外國學生與本土學生同等機會;在學費收取上,對于州立院校外國留學生與外州學生交同樣的費用;對于私立院校本土學生與外國學生一樣交全費。這種體現平等的精神對外國學生有一定吸引力。
日本政府于1954年由文部省創設了“資助外國留學生制度”,由文部省提供高額獎學金資助從國外招來或從日本國內在籍外國自費留學生中選定的那部分留學生。留學生的待遇較高,一般享受下述7種優待。1)獎學金:研究留學生和教師進修生享受18萬日元;本科留學生、日語或日本文化進修生、高專留學生和專修留學生分別享受14萬日元。2)學費:國立學校在籍留學生的學費,由學校全免;公私立學校則由文部省負擔。3)渡航、旅費:提供回國和來日本的往返旅費(機票)。4)研究旅費。5)宿舍費補助。6)醫療費補助。7)生活啟動金。日本政府還通過日本國際教育協會向在研究生院、大學本科、短期大學、專修學校學習且成績、表現突出的自費留學生提供學習獎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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