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以OPT簽證讓外國學生在美國以就業實習名義找工作,不少學生表示為拿到工作簽證受到雇主欺壓,變相成為“義工”,或試用不支薪,但雇主也有滿腹委屈。
亞凱迪亞市一家教育機構負責人表示,公司愿意幫OPT身分的學生辦工作簽證,日前征求助理,很希望培植出左右手長期在公司工作。但之前該公司曾花錢,為一位臺灣學生辦工作簽證,沒想到她找到新工作后便離職,公司花錢為她辦簽證,現在又要重新找人。
公司每增加一名新職員就要增加稅務支出,為避免花冤枉錢,只好先以免費實習或義工名義讓OPT學生來上班,以現金支付薪資,希望確定學生工作表現后,再以兼職或正職雇用。確定學生有能力和意愿長期為公司工作,再申辦工作簽證。
除擔心員工辦完簽證后又離職,還有公司不想為申辦OPT學生曝光公司財務。波莫那一家貿易公司主管說,他們公司的政策是不雇用OPT學生,只用美國居民和公民。原因一來是麻煩很多,另外是新進員工的潛質很難在OPT期間看出來,公司不想花錢為他們辦簽證。 另外,聯邦勞工部規定,各種職務申辦H1工作簽證時公司應給最低薪資,還要把公司的財務狀況曝光。例如公司銷售員薪資是4萬元出頭,但因為有傭金收入,實際上可能是在5萬元左右,除非員工產值很高,不然公司不想為申辦H1簽證,增加稅務和財政麻煩。
在圣蓋博建筑師事務所上班的蔡先生說,自己當初要求綠卡,最后公司為他辦H1簽證。他的公司用OPT學生,但是學生不能對薪水作過多要求,如果已有工作簽證,就可要求薪資。由于現在經濟不景氣,建筑業沒有所謂的薪資行情,公司有需要就會用OPT學生,但確實不能有薪水和簽證的保障。
經濟不景氣,業主努力降低成本,OPT學生在談薪水和申辦身分問題上都沒有保障。在科技公司上班的陳偉仁建議學生避免到華人公司應征,爭取到具規模的主流公司上班,這樣的公司對薪水和簽證都有制式規定,他自己從OPT開始,拿工作簽證兩年,今年公司為他辦綠卡。
據他所知,公司OPT學生不多,但薪水和簽證都有保障。基本上年輕人一定都是OPT,學生還是要有自己的獨特競爭力,才能讓公司愿意負擔簽證費用,留下珍貴的人力資源。(李怡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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