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自費出國留學,教育部采取了5方面措施進行規范。
從2003年起,教育部分三批向社會公布推薦了美國等33個國家約1萬多所學校名單,為留學人員能到國外質量比較可靠的正規學校學習提供了基本保證。目前這個名單已成為留學人員選擇國外學校的主要和可靠的依據。同時,在中外合作辦學過程中,這個名單在對國外教育資源的把關方面也起到了引導作用。
針對自費出國留學,教育部建立了留學預警發布制度,就出國留學活動中的突出問題隨時發布“留學預警”。留學預警的發布對于預防和解決留學突發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被人們形象地稱為“自費出國留學的風向標”。
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每天有多達數萬人次訪問。
教育部還聯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規范留學中介的業務活動。示范合同對于維護留學人員的利益和提高中介服務質量,規范中介業務行為有直接的影響和作用。
教育部與外國政府建立了教育合作與磋商制度,就自費出國留學相關問題直接與國外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進行磋商。另外,教育主管部門還與公安、工商部門聯合開展了對非法留學中介的專項查處和打擊。從來自各方的反映看,這些措施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具體表現為留學人員利益受損害事件逐步減少,人們選擇出國留學逐步趨于理性,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進一步增強。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規范自費出國留學活動,是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動監管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及時準確地反映國外學校的實際情況,教育部還會定期對所公布的國外學校名單進行調整,并增加公布其他中國公民留學國家的學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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