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來西亞教育聯盟(http://www.schoolmy.com/)介紹,在一些歐美國家學位是有等級劃分的,學位分為學士學位和優等學士學位。其中優等學士學位分為一等榮譽學位和二等榮譽學位。學生取得的學位等級越高,表明學生的成績越優異。 有一些國家比如愛爾蘭,學生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后,再讀一年的時間才可以獲得榮譽學士學位。
馬來西亞教育沿用了英聯邦的教育體制,因此在馬來西亞大學的一些專業的文憑會按成績的優劣得到一級榮譽學位(First class Honors)、二級一等榮譽學位(Second Upper)、二級二等榮譽學位(Second Lower)、三級榮譽學位(Third),或者是不及格。一些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有時候可以得到所謂的“雙重一級榮譽”(Double First),但是這是非常罕見的。
第一級:榮譽學士學位:學業總平均分86—100分
第二級:上等榮譽學位:學業總平均分80---85分
下等榮譽學位:學分總平均分70---79分
第三級:學士學位:學業總平均分64---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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