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臺灣招收大陸6省市自費生 教育部設專門機構協調

          首頁 > 

          留學

           > 臺灣招收大陸6省市自...

          臺灣招收大陸6省市自費生 教育部設專門機構協調

          中新網5月5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2011年臺灣高等學校在北京等六省(市)招收自費生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2011年,臺灣高等學校將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六省(市)招收自費生,教育部特成立“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保證大陸學生赴臺就讀工作穩妥、有序進行。

          通知指出,“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與臺灣負責招收大陸學生的“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對口溝通協調招生相關事宜。大陸其他機構不得擅自接受臺方委托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相關工作。

          據介紹,招生學校須是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核準成立并準予在大陸招收本科生、研究生的高等學校。“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口協調臺灣高校招收大陸學生的宣傳、咨詢等工作,并將受臺灣“陸生聯招會”及招生院校的委托,在其網站登載臺灣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學校及專業介紹等相關信息,以便查詢。

          六省(市)參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可報考臺灣有關招收自費本科生院校。自費研究生招考對象須是畢業于臺灣承認學歷的大陸41所高校且目前戶籍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六省(市)的畢業生或入學前戶籍在上述六省(市)的41所高校應屆本科或碩士畢業生。

          通知強調,凡被臺灣高等學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高考考生,不再參加大陸高校統一錄取,有關省級招辦不得再向大陸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錄取的考生檔案。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