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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生因替考史被蘭大取消錄取 狀告該校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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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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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生因替考史被蘭大取消錄取 狀告該校敗訴

          本報訊(記者李潔)多次考研失利的農村小伙滕漢昱,2010年被蘭州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專業擬錄取。就當滕漢昱滿心歡喜等待深造之際,卻被校方告知其政審不合格,取消了其擬錄取資格。理由是:其曾在2007年考研期間有“替考”行為。據此,滕漢昱以蘭州大學(以下簡稱蘭大)侵犯其受教育權為由,將蘭大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蘭大恢復其錄取資格。

          近日,記者獲悉,城關區法院審理該案后認為,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規定招生單位的主要職責為:“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組織命題、評卷、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的考核和錄取工作。”因此,蘭大具有對參加2010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的考生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等方面進行審核、考核和錄取的職責;蘭大依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相關要求,對經考核不合格者,有權決定取消考生擬錄取資格。且蘭大已通過電話方式將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的決定通知了滕漢昱,該做法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因此滕漢昱的主張不能成立,駁回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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