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駐華使領館教育處提供的信息,現有22名曾經持有學生簽證的中國人現被扣留在拘留中心。他們并非因為違反學校出勤率或未達到最低課程要求而被拘留。
在澳大利亞的海外留學生中,中國留學生的總數位居第二。2008-2009年期間,共有54000名中國留學生獲得簽證。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完全遵守簽證條款,只有個別少數被取銷簽證,而被拘留的情況則更為罕見。
目前在拘留中心曾持有學生簽證的人中,沒有一例因未達到課程要求而被取銷簽證。其中有些人在其學生簽證過期后被多次簽發過橋簽證,使其自愿離境。但是他們始終拒絕遵守簽證條款或拒絕離境,從而導致被移民局拘留,以便將其遣返。
在處理個案中,澳大利亞移民與國籍部會考慮當事人的完整移民歷史、遵守簽證條款的情況、其合作程度及其對澳大利亞社會帶來的危害,從而決定拘留是否適宜或有必要。大多數情況下,移民部會通過簽發過橋簽證解決當事人身份問題。
所有獲得簽證的學生都會收到關于其簽證條款的準簽信。準簽信說明如果學生違反簽證條款,將有可能被取消簽證。
學生簽證被取消可由多種違反簽證條款原因所導致。未達到課程通過率只是其中的一個原因。通常移民局會為了離境需要簽發過橋簽證,
如果移民局決定取消一個學生簽證,或者不恢復被取消的學生簽證,移民局會告知當事人可行的復審權利及如何向移民上訴庭進行上訴。
移民局官員通過與教育機構的廣泛合作,向海外學生宣傳他們持有學生簽證的責任,以及違反簽證條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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