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快報:根據瑞典政府19日正式提交瑞典議會討論通過的一項議案,瑞典各高等院校將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對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的外國留學生收取學費。
據新華網消息,議案沒有對收費的標準作出具體規定,而是讓各高校自行決定。議案只是原則上規定,所收取的費用應包括各種學雜費。
議案還建議,在向外國留學生收取學費的同時,設立兩種年度獎學金,以鼓勵外國學生來瑞典學習。第一種獎學金總金額為3000萬瑞典克朗(約合284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象是來自12個長期接受瑞典發展援助的國家的留學生。第二種獎學金總金額為6000萬瑞典克朗(約合5680萬元人民幣),獎勵對象是來自歐盟和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的外國留學生。
據瑞典媒體報道,瑞典教育界一些人士擔心,一旦收取學費,外國留學生數量可能大幅減少。(方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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