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原本在圣馬刁市和日落區各擁有一棟房屋的華人藍先生,在房價下跌后,房屋貸款欠款已超過房產市價,成了“泡水屋主”(Underwater Homeowners)。他在2006年曾經申請房屋抵押貸款,兩棟房子各重新貸款90多萬和60多萬元,用來購買列治文區另一棟房產當作生意店面,并投資在自己的小生意上。
當時他所獲貸款俗稱“汽球貸款”,一開始只要付2%的利息。但他的“汽球貸款”三年低利期結束后,兩棟房子每個月的房貸合計高漲到1萬2000多元,而他的生意受經濟不景氣影響,收入大為減少。房價又下跌到比他向銀行抵押貸款的金額還低,他只好放棄圣馬刁市的房子,讓銀行收回去成了法拍屋。
日落區的房子是他要力保的房產,因此向銀行申請貸款重整計劃(Loan Modification)。但在證明收入時遇到一大困難。因為他的收入一部分來自分租房間,而他過去將自己分隔的六個小房間分租出去時,都是向房客收現金。雖然他后來開始改收支票,而房客也很幫忙,都愿意出具證明,表示以前確實是付現金房租。但在大約八個月的文件往返之后,藍先生在2月16日收到銀行通知,明確表示拒絕為他提供貸款重整計劃,理由就是無法證明他有足夠收入。
藍先生很不能理解,銀行為何拖那么長的時間,才告訴他無法證明收入。另一方面,他因為不只一處房產,因此不能獲得NACA低房貸利率計劃的協助,目前已作最壞打算,可能也必須放棄日落區的房子。
舊金山執業會計師何美惠指出,許多華人做生意、出租或分租房屋時,喜歡收取現金。雖然可以避免繳稅,但在必須證明收入時,就會因此吃虧。何美惠也表示,購買房屋以及申請房貸時,就應該作風險規劃。
何美惠也指出,很多“泡水屋主”在申請房貸時,是申請的浮動利率,因而就在這波經濟危機中,成為受害人。而每次經濟危機,政府都會提出很多幫助屋主的計劃。在經濟好轉后,往往會造成房價飛漲。因此對于手頭有閑錢的人,其實現在倒是進場投資房地產的時機。(陳運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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