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法國研議廢除高等學院預備班免學費制 2012年09月28日 12時訊
在法國,高等學院預備班學生受到最好指導,政府投資于每位學生上的經費也最高。但這項最受青睞的課程是免學費的,反之,大學學士班學生則得繳交181歐元學費。法國政府正研議廢除這項優惠制度。據高教部內部消息來源指出,政府認為預備班免費制有公平性問題,應將所有高中畢業后繼續升學(postbac)的學生一視同仁。而在政府債務情況嚴重的背景下,廢除免費制的財務效應也讓人無法忽視。若預備班如學士班一樣收取181歐元學費,每年將為法國政府增加九百萬歐元收入,而若將預備班收費標準等同碩士班(250歐元),更將增加一千三百萬歐元收入。另外,若準備高等技師文憑(BTS)的高等技師班(STS)也同樣收取181歐元學費,還能為政府增加一千六百萬歐元收入。
預備班的特異情形源于其歷史。由于預備班設于高中內,因而得以享有與高中相同的免學費制。但實際上,某些預備班學生同時在大學注冊。對文科預備班學生而言,修畢兩年課程后無法保證能進入高等學院,因此許多一年級學生選擇在大學繳費注冊獲得學籍,但并未真正至大學上課。不過文科預備班并非政府的主要戰區。在經濟科與科學科預備班,高等學院招生名額多于應考學生名額,因此少有學生同時于大學注冊。這才將是主要的財務來源。法國政府以社會公平性之名研議這項作法。事實上,在教育體系中精挑細選而出的七萬九千名公立預備班學生大多出自社經環境優渥的家庭,其中51%來自管理階層或高知識份子家庭 (大學中為30.6%),工人家庭子女僅佔6.3% (大學中為10.4%)。在這些學生中,僅四分之一是高等教育社會助學金生(大學生中則有35%)。另外,在預備班中,學生享有最好的師資,部分學生更能進入全國最好的高等學院,保障了畢業后能有薪資優渥的工作,某些高等學院甚至也免學費(例如:綜合理工學院、高等師範學院...等)。讓這些學生繳交學費似乎相當公平。
社會學家Eric Maurin認為這是一項合理的做法,因為能稍微重建共和精神的公平性。事實上,法國政府對每位高中畢業后繼續升學學生的投資存在一定落差。對一位預備班學生,政府每年投資15,420歐元,但對大學生與大學技術學院(IUT)學生則僅投資10,180歐元。目前學生共十五萬人的高等技師班也享有相同優勢。法國政府每年對每位學生投資13,800歐元。但社會公平性的論點在這項兩年制學程上則較難以成立。因為其中僅16%之學生來自管理階級家庭,工人家庭學生佔了21.3%。而領取助學金的學生也高達42%到45%。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法國研議廢除高等學院預備班免學費制預備班校長協會副主席Patrice Corre認為廢除高等學院預備班免費制并無爭議,更何況這項作法將能釐清目前各預備班自訂額外補充費用的模糊作法。以巴黎亨利四世(Henry-IV)高中預備班為例,學生每年繳交的雜費包含影印費在內為65歐元。
家長方面則持不同看法。公立教育家長聯盟(PEEP)便認為這對家長而言并非好消息,因為家長已得負擔學生住宿費與參加高等學校入學考試的數百歐元費用(報名費、交通費...等),徵收學費將造成額外負擔。該聯盟也認為預備班學生并非全數來自優渥家庭,在檢討菁英主義時,也得幫助來自非優渥家庭的優秀學生。家長諮詢協會(FCPE)則認為政府的優先要務應是改革教育體系,在侷限免學費制前,應全面重新考量公立學校免費制。該協會也質疑,若開始在高中收費,之后也可能擴展到高中以下各級學校。
(譯稿人:駐法文化組編譯)
本文章來源于臺灣教育部,請我們一起了解下臺灣教育的一些情況吧。臺灣與祖國大陸一樣,有著濃厚的重視興學辦教的傳統。鄭成功收復臺灣后,就在臺灣開始興辦教育事業。17世紀中葉,在孔廟設立“太學”,陳永華為“學院”,也是“太學”的主持人,可以說是臺灣最早由中國人自己建立的學校。陳永華不僅自己鼓勵鄉社辦小學,還重視高山族的教育,鼓勵高山族送子弟入學。清政府治理臺灣后,更重視臺灣的教育事業,在臺灣逐步建立府學、縣學和社學,歷任巡臺長官都兼任臺灣的學政(教育長官)。福建巡撫沈葆楨入臺主持防務后,為發展東部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指示舉辦“番學”,從此高山族的教育得到了重要發展。臺灣逐漸建立起包括“太學”、府學、州學與“番學”在內的初步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法國研議廢除高等學院預備班免學費制 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