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大學開設新課程將受嚴格審核 2013年01月07日 10時訊
越南教育培訓部頒布有關各省市教育培訓廳、大學教育機構開設培訓碩博士、大學、高專專業科系課程的開設條件,提出更為嚴謹的要求。
依據政府總理、教育培訓部部長的指示:未來在審核大學開設課程方面,各省教育培訓廳不能受理沒有校園在當地的大學,專任師資要依據大學教育法的規定來應聘,要提出招聘合約、6個月?薪資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最高學歷證書等文件
關于教學設備及設施方面,例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娛樂體育設施,每項都要申請,并達到國家提出的標準。例如圖書館?的書籍、圖書室?的設備,均需列入財產管理。購買圖書及設備的收據均需接受審核單位檢察、核對是否屬實。
教育培訓部并公告,不接受大學與其他學校借用或轉賣設備、書籍、參考書等;不受理沒有收據明細的設備。此外,并將嚴謹加強審核大學課程開設,教育培訓部最終目的是要防止大學開設超過學校能力的課程,因此,對于學校相關設施及資源條件將加以嚴格要求,以配合提高學校教學品質。
本文章來源于臺灣教育部,請我們一起了解下臺灣教育的一些情況吧。臺灣與祖國大陸一樣,有著濃厚的重視興學辦教的傳統。鄭成功收復臺灣后,就在臺灣開始興辦教育事業。17世紀中葉,在孔廟設立“太學”,陳永華為“學院”,也是“太學”的主持人,可以說是臺灣最早由中國人自己建立的學校。陳永華不僅自己鼓勵鄉社辦小學,還重視高山族的教育,鼓勵高山族送子弟入學。清政府治理臺灣后,更重視臺灣的教育事業,在臺灣逐步建立府學、縣學和社學,歷任巡臺長官都兼任臺灣的學政(教育長官)。福建巡撫沈葆楨入臺主持防務后,為發展東部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指示舉辦“番學”,從此高山族的教育得到了重要發展。臺灣逐漸建立起包括“太學”、府學、州學與“番學”在內的初步教育體系。當時的“太學”,相當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設府學,州設州學,可以說是一種中等教育;鄉社設社學,即鄉塾,為初等教育;“番學”為少數民族教育。同時臺灣也開始實行科舉制度。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大學開設新課程將受嚴格審核 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