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報道 記者劉瑋寧報道:日前,記者從英國教育官方微博獲悉,自2013年4月起,在英國完成博士學位的留學(微博)生畢業后將有12個月的時間在英國找工作或創業。這意味著博士生可以在求學期間集中精力完成學業及科學研究,然后有充足的時間在英國尋找適合的工作并積累工作經驗。
找工不易,可否在海外多積累些工作經歷?日前記者了解到,除了博士外,英國政府也已經出臺諸多政策以給予留學生更多就業和實習的機會。2012年4月6日開始,留學生畢業后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申請在英國工作:申請第二層級簽證或申請第一層級(畢業生創業者)簽證。第二層級簽證只要申請人獲得由英國邊境管理署認可的擔保機構所發出的雇傭通知書,從事技能工作并達到所規定的最低年薪(因工作類別而異)。該類別的申請人數不設上限,申請人可在英國工作三年,且可延期。對于申請第一層級(畢業生創業者)簽證的申請人,學生需要在參與該簽證計劃的英國高等教育機構獲得了學士學位,并獲得該機構的擔保。英國政府將在第一年頒發1000個此類簽證,并有另外的1000個簽證將發給2013年4月后完成MBA課程的學生。初次申請者可以獲得12個月的簽證,如果擔保機構愿意繼續擔保,將可以延期12個月。
此外,畢業生也可申請“第五層級”臨時工作簽證。但“第五層級”臨時工作簽證須先離開英國,在海外申請,若留學生已從事研究生培訓或與學位相關的工作,這時可以在英國轉成“第五層級政府許可交換類別”。“第五層級”臨時工作簽證的申請人須獲得由英國邊境管理署認可的擔保機構發出的雇傭通知書,并通過計點積分評估。“第五層級”工作經驗和實習類別可以申請12個月,而其他在科學和醫藥方面的研究及培訓類別則可長達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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