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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2009年10月份自學考試考場要遵守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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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2009年10月份自學考試考場要遵守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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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考生必須嚴格按試卷的要求作答。計算機輔助評卷課程選擇題部分,考生必須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部分,考生必須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如解答中需要畫表、作圖或作輔助線,為確保答題卡掃描清晰,可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描黑。人工評卷類課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作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圖題)。試卷或答題卡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紙、改正帶;不得將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或密封裝訂線內;不準在試卷或答題卡上作任何標記;違反規定作答的試卷或答題卡一律無效。

          (八)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考試期間,考生不準隨便說話,不準隨意離位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夾帶、旁窺、抄襲;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換卷傳抄;不準冒名頂替。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九)考試期間,考生除因突發疾病經主考同意或交卷兩種情況可離開試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離開試室。強行離開試室者,按交卷離場處理。

          (十)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并把試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離開試室。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均不得帶走。

          (十一)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不得擾亂考場及試室的秩序。監考人員有權對試室內發生的違紀、違規或擾亂考場秩序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嚴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員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機關處理,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十二)考試期間,除監察員、本考場主考、本試室監考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試室。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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