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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2010年自考報名辦法和報考手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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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2010年自考報名辦法和報考手續公布

          1、首次報名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軍人持軍人身份證)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光面紙彩照兩張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所在州、地(市)或縣招生考試辦公室指定的報名站辦理報名、報考手續。同時由本人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不得由他人代填。

          2、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憑《準考證》報名,同時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一份。

          3、首次報考本科專業的考生除按“首次報名的新考生”的要求進行報考外,還必須攜帶專科畢業證書或中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經辦人員驗證后方予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4、已經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證的在職人員,可報考《護理學》(專、本科)專業。該專業的臨床實習在有條件的縣及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實施,實習時間不得少于三個月。實習科目必須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實習結束后方可參加臨床技能考核。

          5、報考公安管理(本、專科)、律師(本、專科)、電力系統自動化(本、專科)、經濟學(本科)、電力市場營銷(專科)等部門委托開考專業的考生在報考期間,應持委托部門出具的統一介紹信到當地報名點辦理報考手續。

          6、在押勞教勞改人員報考自學考試須經司法勞改管理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且服刑期滿后才能辦理畢業手續。

          考試吧特別提示:青海省自學考試每門課程一次報名考試費27元,報名后不能按時參加考試者,所交報名考試費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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