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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河北自考律師專業(本科)停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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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河北自考律師專業(本科)停考通知

          各設區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華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主考學校:

          根據全國考委2013年12月31日下發的《關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3]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本科),并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律師專業(本科)從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納新考生報考,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該專業課程考試,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

          二、考生如繼續選擇按律師專業(本科)現行考試計劃畢業,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依然有效;從2015年起須按照附件1的規定參加法律(本科)專業相應頂替課程的考試,并在2016年底前達到律師專業(本科)的畢業要求,辦理畢業手續。

          三、考生從即日起也可選擇轉為報考法律專業(本科),凡已經考試合格的律師專業(本科)課程成績,均可按照附件2的規定頂替法律專業(本科)的相應課程;申請畢業時,須向所在市自考辦提交由律師專業(本科)轉為法律專業(本科)情況說明,并達到法律專業(本科)的畢業要求,辦理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手續。

          四、考生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在申請畢業時不得重復使用。

          請各有關單位盡快將通知精神告知考生,妥善安排此次專業停考事宜,確保考生合法權益,做好各項平穩過渡工作。

          附件:

          1、律師專業(本科)畢業課程頂替對照表

          2、律師專業(本科)轉為法律專業(本科)畢業課程頂替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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