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14年宜昌市城區省級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辦法》已經出臺,對分配生計劃、資格,如何填報志愿及如何錄取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規定,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2014年擇校生計劃占公費生計劃的比例不得超過10%.分配生招生計劃為省教育廳下達的省級示范高中在城區招生的部分指令性計劃,其所占指令性計劃比例為60%.(注: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4月16日出臺的相關意見,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2014年擇校生計劃占公費生計劃的比例不得超過10%.在擇校生比例下調,統招生比例上升的情況下,以統招生計劃為基數的分配生,今年比例雖與去年持平,但實際上人數是增加了)。
分配生比例仍為60%
城區招收分配生的學校為省級示范高中學校,分別為夷陵中學、宜昌市一中和葛洲壩中學,面向城區所有初中學校招生。
分配生招生計劃為省教育廳下達的省級示范高中在城區招生的部分指令性計劃,其所占指令性計劃比例為60%,市教育局按照各區初中畢業生總數的一定比例分解到各區,由區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統一要求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市外國語學校分配生招生計劃直接由市教育局下達。
會考科目須四科及格
2014年分配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城區正式學籍的城區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就讀滿三年且不超過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為2A3B及以上;體育中考成績達到60分(百分制)及以上;學生學業考試會考科目四科成績全部及格。
而2013年對最后一項條件的要求是,會考科目只須三科及格。
可兼報3所示范高中
具有分配生資格學生須參加全市統一中考。填報志愿時間與其他考生同時,考生可以兼報3所省級示范高中學校的分配生志愿,同時還可兼報其他學校非分配生志愿。
錄取最低控制線可降25分
2014年省級示范高中招生按統招生(統一劃線錄取的指令性計劃)、分配生、擇校生三批次進行,統招生和擇校生采取城區統一劃線錄取。分配生錄取在統招生錄取結束后、擇校生錄取前進行,其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為各省級示范高中統招生錄取線下25分。
分配生錄取時將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數,根據各初中學校分配生計劃按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計劃,其空余指標調整為統招生計劃,面向城區統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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