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學校,其指標生分配范圍為全市公辦、民辦初中學校;面向區內招生的高中學校,其指標生分配范圍為本區公辦、民辦初中學校。
高中學校正取招生計劃中,招生范圍為ac類考生的,其指標生名額面向ac類考生分配;招生范圍為acd類考生的,其指標生名額面向acd類考生分配;招生范圍為d類考生的,其指標生名額面向d類考生分配。
報考指標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參加本市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3.綜合表現評定等級為b以上(含b);
4.按照《深圳市2011年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試點實施方案》(深教〔2011〕145號附件1)規定,2014年報考指標生,須從初一年級第一學期起一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且取得該校三年學籍。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的學生報考指標生,須從初三年級第一學期起已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該校學籍(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學校就讀后再在市內轉學的學生,不再享有指標生報考資格)。
往屆生和在市外初中學校畢業的深圳戶籍考生不參加指標生名額分配。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