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公布2014年職高綜合高中班改革試點學校和專業的通知 京教職成〔2014〕4號
各區縣教委,各有關職業高中學校,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融通與協調發展,構建人才培養立交橋,市教委決定于2014年在職業高中開展綜合高中班改革試點工作。在區縣教委項目申報的基礎上,綜合學校辦學能力、師資情況和專業建設水平,經研究,現將2014年職高綜合高中班改革試點學校和專業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試點計劃和招生工作
原則上每所學校試點1至2個專業,每個專業安排1個教學班,學校試點計劃人數控制在80人以內。區縣教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參加試點的職業高中學校深入調研,結合區縣實際生源情況,合理確定試驗班的招生計劃和規模。試點學校要好招生準備工作,將試點專業列入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及時向區招辦報計劃,并嚴格按計劃進行招生。
二、研究制定試點方案和教學計劃
試點學校要按照市教委《關于在職業高中開展綜合高中班試點的通知》(京教職成〔2014〕1號)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與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結對子,加強在課程標準、教學過程、教研進修、師資培訓等方面的溝通協作,深入調研,制定試點方案和教學計劃。
試點學校要在4月7日(星期一)前提交試點方案和教學計劃。市教委將組織專家評審論證,試點學校要按照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并于5月16日(星期五)前將修改后的試點方案和教學計劃蓋章后向市教委提交一式2份備案。
三、試點教育教學及管理有關要求
(一)區縣教委要健全工作協調機制,成立試驗工作領導(協調)小組,對綜合高中班的師資培訓、教科研活動、考試評價等教學活動進行統籌管理,統籌教育資源、管理力量、師資隊伍,精心組織開展試驗工作。同時要加強質量監控,及時開展交流、研討和總結、提升工作。實際招生、教育教學進展等有關情況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市教委報告。
(二)綜合高中班實行職教科、中教科雙重管理。中教科(高中科)要將綜合高中班納入教學管理,綜合高中班普通高中課程和教學安排要符合國家有關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及相關的課程標準,修滿相關規定的學分。職教科要將綜合高中班的專業課程教學納入教學管理,在專業課程設置、通用技術課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安排和專業教學方面給予指導。
(三)綜合高中班學籍管理需納入區縣中學學籍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綜合高中班的學生需通過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CMIS)建立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并進行日常管理。
(四)區縣教委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綜合高中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指導和培訓,通過北京市普通高中課程管理系統(校級平臺)為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
(五)市考試院、區考試中心要組織綜合高中班學生按照市教委統一要求參加全市統一高中畢業會考。
(六)試點學校要加強普通高中課程教學團隊的教研和培訓,同時注重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和實踐教學,定期開展試驗工作交流和研討,努力提高教學科研水平,不斷研究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育人質量。
試點項目人才培養質量、教育教學管理水平不高的,市教委將視情況核減下一年試點專業招生計劃或取消改革試點資格。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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