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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清華大學環境學院考研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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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清華大學環境學院考研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

          根據清華大學“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

          (清研發[2015]4號)的文件精神,制定環境學院2015年碩士生復試和錄取辦

          法如下。

          1、復試基本條件

          復試分為工學碩士和工程碩士兩種類型。

          報考專業為環境工程的全日制工程碩士考生,達到如下要求者可參加工程碩士復試:總分不低于320,政治不低于50分,外語不低于50分,業務課均不低于80分。根據初試和復試的加權總成績和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為全日制工程碩士生。

          報考專業為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學與技術的工學碩士考生,達

          到如下要求者,可參加工學碩士復試:總分不低于3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語不低于50分,業務課均不低于80分。根據初試和復試的加權總成績和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為工學碩士生。未被錄取為工學碩士生的考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申請參加工程碩士復試。

          報考專業為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學與技術的工學碩士考生,達

          到如下要求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參加且只能參加工程碩士復試:總分不低于

          328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語不低于50分,業務課均不低于80分。根據初試和復試的加權總成績和錄取名額,擇優錄取為全日制工程碩士生。

          2、實施辦法

          工學碩士復試和工程碩士復試均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①筆試

          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環境學院按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考試

          范圍命題,由環境學院統一組織考試。

          ②面試

          針對工學碩士和全日制工程碩士兩種類型考生,為確保評判標準和規則的統

          一,堅持公平、公正、科學地選拔人才,環境學院成立招生面試小組分別依次對

          工學碩士和工程碩士類型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小組成員分別按滿分100分當場給

          出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考

          核指標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經歷、思想狀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

          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思維的敏銳性、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基

          礎知識、相關實踐能力、外語水平等內容。

          3、錄取

          (1)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和復試加權總成績進行名次排序,擇優錄取。

          (2)總成績的滿分為1000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3.5

          (3)復試過程中,面試成績小于60分者;復試筆試成績低于復試筆試錄

          取分數線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

          格,均不予錄取。

          4、跨院系調劑

          根據前面擬錄取的情況,在未錄滿名額的前提下,由學院組組織專門的面試

          小組,對有意調劑到環境學院的其他院系達到我院復試基本條件(即本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第1條)的考生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如下: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筆試成績(學生原來所報考的院系的筆試成績)

          5、工作日程安排

          3月9日前擬定復試方案交研究生招辦審核。

          3月9日前確定復試方案、復試學生名單,公布復試辦法。

          3月11日下午13:00考生到環境學院中意環境節能樓103教學辦報到及資格

          審查,看考場。

          3月19日擬錄取匯報

          3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向外單位進行調劑、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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