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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政府獎學金調整:最高每人每年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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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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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政府獎學金調整:最高每人每年近10萬元

          記者4日從教育部獲悉,今年1月,財政部和教育部聯合下發關于完善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體系和提高資助標準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實施。

          調整后的資助標準,最高可達到每人每年99800元,為修讀文學(文藝類)、醫學的部分博士研究生(高級進修生)所享受。

          而按照國際慣例,一國高等學校對外國留學生往往收取較高的學費和住宿費。據調查,目前我國高校向自費來華留學人員收取的學費標準年平均約為,本科20000元、碩士25000元、博士32000元,住宿費標準約為本科12000元、研究生14000元。

          上世紀50年代,我國便設立了中國政府獎學金,用于資助到我國高校學習或開展科研的非中國籍公民,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資助內容包括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由中央財政全額出資。近年來,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人數快速增長。2014年,在華學習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就已達到約3.7萬人,占全部來華留學人員的比例不到10%。

          資助內容整合成5方面

          財政部、教育部相關負責人透露,完善后的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內容整合為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綜合醫療保險費和國際旅費等5個方面,獎學金生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全部或部分資助。

          與原先資助內容相比,學費與住宿費分開設置、分別確定資助標準;將以往單獨設立的一次性安置費、教材費、門診醫療費并入生活費中;將假期活動經費、文體活動經費并入學費中。

          同時,又設立特別獎學金項目和優秀留學生獎勵金,“不論是中國政府獎學金生還是自費來華留學人員,只要符合條件都有機會獲得優秀留學生獎勵金。獎勵金可與其他資助內容疊加,不影響留學生獲得其他資助。”上述負責人稱。

          醫學、文藝學資助標準最高

          資助標準方面,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整后細化了資助標準類別,在原來僅按文科、理科兩類進行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考慮培養成本差異,將學科門類分為三大類,分別確定不同的資助標準。

          其中:一類主要是人文社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二類主要是理工科(理學、工學、農學),三類主要是文藝類和醫學,學費資助標準從一類到三類漸次提高。

          資助標準提高后,每人每年的最低資助標準為本科生59200元、碩士生70200元、博士生87800元,最高資助標準為本科生66200元、碩士生79200元、博士生99800元。

          以后年度,我國還將根據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獎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通知》另規定,需要接受預科教育和漢語補習的留學生,按照其留學(課程)身份,享受相應的生活補助標準,教學補助標準按照本科一類標準向留學院校撥付。全英文授課的研究生和進修生,額外提供每人每年5000元的教學補助。

          釋疑1

          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標準從何時開始調整?

          按照《通知》規定,中國政府獎學金相關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自2014年9月1日起實施。獎學金各項資助內容按照新標準和發放管理規定,相應撥付獎學金生就讀高校,或發放給獎學金生本人。

          生活費方面,2014年9月1日(含)以后在華學習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均可按照《通知》規定領取相應標準的生活費,沒有發足的從2014年9月1日(含)起開始補發。已經按照舊標準發放或報銷的一次性安置費、門診醫療費等不需在補發金額中扣除。

          如果在2014年9月1日(含)以后因為學制或其他原因已經結束學習回國的,則按照在華實際時間按月補發。

          釋疑2

          校外住宿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怎么辦?

          按照有關規定須在校內住宿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由學校提供宿舍,不發放住宿費。而由于各種原因,經就讀高校同意在校外住宿的,由就讀高校按月或按季度向學生發放住宿費。

          具體做法是:住宿費標準本科生和碩士生8400元/人/年、博士生12000元/人/年,折合為每月即本科生和碩士生700元、博士生1000元。高校應按照學生未享受學校住宿的實際月數計算和發放住宿費。

          釋疑3

          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的醫療費用如何解決?

          此次政策調整前,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內容中單獨設置門診醫療費。調整后,門診醫療費并入生活費中,不再單設置。

          同時,按照8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綜合醫療保險費資助,為中國政府獎學金生購買綜合醫療保險,保險內容涵蓋意外傷害保險、住院醫療保險、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身故善后處理費等。

          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就醫時,在綜合醫療保險起付點以下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獎學金生從生活費中自行解決;達到起付點以上的費用,按照綜合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報銷。

          釋疑4

          是否繼續提供中轉服務?

          此次政策調整后,按照協議由我國政府提供國際旅費的,我國政府為獎學金生購買聯程機票至就讀院校所在城市(或距離就讀城市最近的機場),原則上不再提供中轉服務。

          但對有特殊需求的部分獎學金生(如家庭經濟困難、貨幣兌換困難、語言溝通難度大等),可繼續提供從北京中轉的服務。

          對于中轉學生,可按照2000元人民幣的標準預支部分生活費,學生到校報到后由就讀院校按規定扣除預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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