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實際工作專業、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專業相適應。碩士、博士研究生應聘者職稱、工作經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二)崗位
職位編號
崗位
名稱
招聘人數
所學專業方向
工作經歷
1
藥品審評A
1
藥物化學及相關專業
從事藥物研發工作3年以上。
2
藥品審評B
1
藥物分析及相關專業
從事藥物研發工作3年以上。
3
藥品審評C
1
藥物制劑及相關專業
從事藥物研發工作3年以上。
4
藥品審評D
1
藥理學及相關專業
從事藥物研發工作3年以上。
5
藥品審評E
1
毒理學及相關專業
從事藥物研發工作3年以上。
6
藥品審評F
1
臨床藥學、臨床醫學
從事臨床藥學或臨床醫學工作3年以上。
7
醫療器械
審評A
1
生物學評價及相關專業
從事醫療器械研發、生產或檢驗工作3年以上。
8
醫療器械
審評B
1
化學及相關專業
從事醫療器械研發、生產或檢驗工作3年以上。
9
藥品生產
認證
1
藥學及相關專業
從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10
化妝品
審評
1
化妝品及相關專業
從事化妝品研發、生產或質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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