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和時間
《申論》:2月7日上午9:00—11:00;
《職業能力測試》:2月7日下午1:30—3:30。
考點與考場安排
考點:城關第一中學2號教學樓。
考場設置:共設6個考場。各考場順次依準考證號分布如下:
第一考場(26人):15207060101——15207060126,第二考場(26人):15207060201——15207060226,
第三考場(25人):15207060301——15207060325,第四考場(25人):15207060401——15207060425,
第五考場(25人):15207060501——15207060525,第六考場(25人):15207060601——15207060625。
考場人員安排表見下一頁。
注意事項
考生應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考點,在考點大門口張貼的考場分布示意圖上找到所在考場位置后于考場外走廊候考,等待監考人員統一傳喚入場。
考生參加上午、下午各科筆試,務必均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黑色水筆、專用2B鉛筆和橡皮,準考證屆時將直接放置在考生相應考桌上不另發放。
正式開考以統一鈴聲為號,正式開考半小時后考生不得入場,正式開考一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答題要求
《申論》和《職業能力測試》作答時,用黑色水筆填寫準考證號和姓名,并用2B鉛筆填涂準考證對應數字。
《申論》采用專用答題紙,考生用黑色水筆在對應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指定區域部分無效)。在試卷上作答一律無效。
考生不得攜帶與考試無關的書籍資料,禁止隨身攜帶通訊工具和其他作弊用具,違者取消考試資格并作零分處理。《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時不準使用計算器作答。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確保筆試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其他
后續查詢筆試原始成績、入圍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等,請隨時關注本行網站公告。
各考生要保持預留通訊信息的準確與聯絡暢通,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本行(0576—87222590),否則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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