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計劃變更的處理
1.旅游者要求改變活動計劃和日程的處理:一般的旅游者提出要求時,地陪應婉言拒絕;領隊提出這樣的要求時,不能當場拒絕,根據組團社的決議或接受或婉言拒絕。
2.延長逗留時間:(1)與旅行社有關部門聯系,重新落實該旅游團用餐、用房、用車安排。(2)調整活動日程,酌情增加游覽景點;適當延長在主要景點的游覽時間;晚上安排娛樂活動,努力使活動內容充實。(3)如系推遲離開本站,要及時通知下一站或提醒旅行社有關部門與下一站聯系。
3.縮短逗留時間:
(1)旅游團推遲抵達的原因①地接社應盡快退掉住房、用餐、車輛并做重新安排②確定新的接待計劃1)時間許可,計劃中的參觀景點及其他活動都安排進去;2)時間不許可,選擇最具有代表性的和有特色的旅游景點。
(2)由于地接方面的原因,旅游團提前離京,地陪應該這樣處理①旅游團一到立即與全陪、領隊商量,說明情況,提出應變計劃。②找適當時機向旅游團中有影響力人物說明情況,賠禮道歉,詳細介紹應變計劃,爭取諒解和支持,然后分頭做旅游者工作,立即外出游覽。③地接社辦理退房、退餐、退車等相關事宜,通知下一站接待社。④適當補償:加酒、加菜,贈送小紀念品;若旅游者反映強烈,可由旅行社領導出面道歉。
注意事項:①縮短行程,盡力不讓旅游者感到損失太大;延長行程,不讓旅游者感到在本地浪費時間;②在一地延長或縮短行程超過半天,地接社要報告國內組團社,必須將行程變化的信息及時通知下一站。
4.被迫改變旅游計劃:被取消當地某一活動由另一活動代替時,全陪應報告組團社,由組團社作出決定并通知有關地方接待社。
5.減少或取消一地的游覽時間(超過半天)時,全陪應報告組團社,由組團社作出決定并通知有關地方接待社,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甚至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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