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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北京市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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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

           > 關于北京市國家職業資...

          關于北京市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查的通知

          尊敬的考生:

          2015年5月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已經發布,現就統一鑒定成績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查的職業等級

          序號

          職業

          等級

          科目

          1

          公關員

          五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

          2

          秘書

          二、三、四、五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3

          秘書涉外

          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英語、綜合評審

          4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一、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5

          營銷師

          一、二、三、四、五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6

          物流師

          一、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7

          心理咨詢師

          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8

          項目管理師

          一、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9.

          企業信息管理師

          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10.

          企業培訓師

          一、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11.

          理財規劃師

          一、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12

          電子商務師

          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二、成績復查程序及時限

          (一)凡參加統一鑒定的考生,若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填寫《成績復查申請表》(附件1),持本人準考證或身份證件在各區縣鑒定中心規定的受理時間當天,將表格交到受理本人資格審查的區縣鑒定中心(鑒定中心詳細信息見附件2)。區縣鑒定中心對考生情況核查無誤后受理申請,填寫《成績復查申請受理單》,將回執交考生本人。

          (二)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由區縣鑒定中心將更正后的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2015年8月13日后,到受理申請的區縣鑒定中心領取《成績復查結果通知單》。如復查后分數無變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績復查相關規定

          (一)成績復查范圍包括:

          1、已參加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

          2、主觀題卷面是否有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3、論文、答辯分數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二)對于主觀題、論文、答辯的專家評分標準持有疑異的,不屬于核查范圍,不對試卷進行重新評閱,不對試卷評閱標準進行評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閱答卷原件。

          (四)成績復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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