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50%左右的中小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持餐飲服務許可證,部分對外承包的學校食堂一包了之、放任自流,食堂條件差……9月23日召開的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透露,省人大執法檢查組今年6月至7月檢查全省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情況時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令人擔憂。
當天會上公布的《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介紹所,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先后分赴海口、三亞、瓊海、文昌、五指山、澄邁、臨高、定安、屯昌、昌江、瓊中、白沙等12個市、縣、自治縣進行檢查。在檢查學校食品安全情況時發現,部分學校仍存在食品安全意識不強,食堂條件差,設施設備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比如,僅有50%左右的中小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持餐飲服務許可證;部分學校沒有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沒有配備專門的食堂管理人員,沒有制定食堂工作制度或者落實不到位;部分對外承包的學校食堂,一包了之,不投入、不檢查、不過問,放任自流;部分中小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低,食堂環境臟、亂、差,“三防”(防鼠、防蠅、防蟑螂)措施不到位,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把關不嚴,沒有嚴格執行食品采購索證管理制度,進貨驗收臺帳記錄不規范、不完整,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及使用未達到“五專”要求。
檢查中發現,由于學校食堂經營管理的特殊性,食藥監管部門在監管中往往指導多,處罰少,加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疏于管理,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校園周邊的飲食安全也不容樂觀,流動攤點多,衛生條件差,濫用食品添加劑,直接影響學生的發育和健康。
省人大執法檢查組在報告中建議,教育、食藥監管部門要統一認識、相互配合,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抓緊制定學校食堂建設、管理意見,使食堂具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設備、日常服務隊伍和管理制度。各級政府及其教育、財政等部門要把學校食堂建設作為學校基礎設施來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完善食堂各種硬件設施,確保食堂功能齊全、設備完善。針對學校食堂的特殊性,抓緊研究制定社會化條件下學校食堂的管理辦法,明確委托經營管理的準入標準、管理規程和學校的監管責任。要繼續加大校園周邊小餐桌和食品攤點綜合治理力度,探索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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