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為加強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重慶市教委制定了《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九條措施》,要求全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認真落實。
據了解,該規定要求,重慶的學校應配合當地公安等部門配備校警,聘請專業保安人員,加強培訓,維護學校安全;每個學校要組建校長、園長牽頭負責的巡查和護校隊伍,與校警和保安人員配合,加強對校園的巡邏和巡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配備學校視頻監控系統和侵入報警系統,并與公安部門聯網運行,形成警、校聯動體系;加強門衛安全檢查,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查驗和登記,防止可能肇事肇禍的人員進入校園。同時,對師生加強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其自救自護能力;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的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整改和化解,消除隱患和不安定因素。
此外,該項規定落實了重慶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校長、園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并將從即日起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督察,通過教育部門與綜治、公安等部門的密切配合與協作,以形成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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