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校園安全條件不達標,在申辦幼兒園、中小學時將不予通過。針對前段時間國內連續發生的校園安全事件,23日,市教委再次下發《關于加強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安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保障師生安全提出具體要求。
無校車資質車輛禁止接送學生
市教委表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同樣列為治安防范重點區域和重點保衛單位,加強安保。每所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必須配備專業保安。各園、校應盡快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和報警系統,并接入當地公安部門。同時,還要加強各種突發事故的應急演練。
除了加強安保力量,市教委還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當地綜治、公安等有關部門,對本轄區內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和再整改。重點排查校舍、治安、消防、交通、食品衛生、校車和各類矛盾糾紛等隱患,及時整改和化解。嚴禁幼兒園、中小學使用無校車資質的車輛接送學生。
問題幼兒園整改不到位將被停辦
市教委表示,對已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要健全安全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要指導并幫助其限期整改。對短期內整改不能到位的,將要求其停辦。對不具備辦學條件又未經審批的無證辦園行為,將予以取締。
針對今后的校園安全工作,市教委提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今后在審批民辦幼兒園、中小學時,必須把保障安全的基本條件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的要求等納入審批的準入條件嚴格審批。
據悉,市教委將于近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區縣(自治縣)民辦幼兒園、中小學的安全隱患情況進行再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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