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筆試
(1)筆試卷面滿分100分,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并答題,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在考試總成績中按40%折合計算。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下同)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4)筆試成績出來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前一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5)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公布。
面試
(1)最后一名筆試相同者,可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于面試前3天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進行通知。報考人員接到通知后,攜帶身份證、準考證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在考試總成績中按60%折合計算。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并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及總成績排名。
(4)招聘人數與實際進入面試人數為1:1及以下入圍比例要求的崗位,由自治區胸科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有放棄者,可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40%+面試×60%= 100。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進行公示。
監督人:
張燕 自治區衛計委紀檢監察室主任科員
電話: 0991—8560140
彭溢 自治區衛計委人事處主任科員
電話:0991--8565739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