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聘(非教學崗位)考場規則
序號 | 招聘部門 | 招聘崗位 | 調整后的報到及筆試地點 |
1 | 黨(院)辦 | 藝術檔案 | 報到:7號樓一樓大廳(不變) 筆試:7號樓階梯教室2(調整) |
2 | 現代教育 技術中心 | 現代教育技術 | 報到:13號樓一樓大廳(調整) 筆試:13號樓13205教室(調整) |
3 | 創作中心 | 影視導演 | 報到:7號樓一樓大廳(不變) 筆試:7號樓階梯教室2(調整 |
1、應考人員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及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除考試另有規定外,應試人員只準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黑色墨水筆參加考場。將手機、資料、提包等物品放置指定區域,嚴禁帶至座位。
3、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才能交卷退場。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考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座位。考試開始前,或考試結束后不得答卷。
5、必須在封頂線外的規定欄目內書寫姓名、準考證號和作答題目,不得在卷面上和準考證上作任何標記。
6、用計算機答題的應考人員答題完畢須按要求上傳,待打印后確認簽名。
7、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缺損、錯裝、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傳遞資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和答題卡(紙)。
9、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將試卷內容和答題信息傳出考場。
10、考試結束,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翻放,經監考人員收卷后,方可離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及草稿紙帶出考場。
11、應考人員必須遵守本考場規則,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否則,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部分非教學崗位考試地點的調整
根據招聘崗位考試要求,藝術檔案、現代教育技術、影視導演三個崗位的報到及筆試地點調整如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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