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印發2015年鄭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要求的通知》,對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定出“新標準”。
鄭州市教育局要求,鄭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校園足球領導小組,同時還要做到多個“一”。
具體來說,教學上要確保每個班級每周一節體育課進行足球內容的教學;確保每天安排一次足球內容的大課間體育活動;學校每學年要舉行一次校內班級足球聯賽。
在場地上,學校要建設一塊符合小學五人制、初中八人制、高中十一人制要求的足球場地;師資上至少配備一名足球專業體育教師;每年要組織開展一次包含足球嘉年華、攝影、繪畫、征文、演講、游戲等內容的校園足球文化節。
此外,學校要設立足球俱樂部或興趣小組,吸納有興趣的學生參與足球活動,小學三年級以上建有班級、年級代表隊,學校建有校級男、女足球代表隊。要科學制定校級足球隊年度、單元訓練計劃,每周訓練不少于3次。
鄭州市教育局明確,符合《鄭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要求》,經鄭州市校足辦評估合格,并在各級比賽中成績突出的學校,都可以申請鄭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
鄭州市校足辦將對已獲得特色學校稱號的學校進行考核,每年兩次。一次不合格通報批評,兩次均不合格取消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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