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黔西南州義龍試驗區教育局獲悉,州財政局、教育局已將義龍試驗區2015年度秋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專項資金6830500元下達,2015年義龍試驗區將有11532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受益,其中初中生8516人,小學生3016人。
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是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重要內容,宗旨是保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生活,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使他們真正享受到國家的恩惠,安心讀書。今年秋學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資助標準為:小學生500元∕生/半年、初中生625元∕生/半年。
為了做好此項工作,確實落實好“惠民”政策。區財政局、教育局聯合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一是明確生活費的資助對象范圍。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資助費的學生必須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父母為雙亡生活家庭困難的寄宿生;農村單親家庭生活困難的寄宿生;農村因父母殘疾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寄宿生;農村因病導致貧家庭困難的寄宿生;農村因災返貧家庭困難的寄宿生;城鎮家庭困難的寄宿生;二是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于擬申請生活補助的貧困學生必須認真填寫《貴州省2015年秋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申請表》,學校要成立由村委會成員代表、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等參加的評審小組,遵照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對資助對象進行評審,并將評審資助對象名單在校內及學生家庭所在村、組范圍內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三是嚴格資助金發放制度。資助對象經過公示期無異議后,由學校向受助學生發放,發放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長簽字確認,貧困生的生活費不得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抵扣任何費用;四是加強督促力度,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區財政局、教育局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審計、監察等部門對學校發放生活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弄虛作假、挪用資金、以實物抵扣的學校將嚴加查處,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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