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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下半年廣西桂林辦理自考畢業手續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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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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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下半年廣西桂林辦理自考畢業手續須知

          一、申辦條件:

          1、考生按申請畢業專業的《考試計劃》考完全部應考課程。

          2、有實踐性環節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完成上機考試或實踐報告、實習等課程,本科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論文答辯或畢業設計并合格。

          3、考生準考證或身份證等有關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參加本次畢業申請。

          4、有院校溝通課程(即校考課程)的考生及銜接考生,必須到該院校辦理畢業手續。

          二、所需材料

          辦理專科畢業手續的為:1、2、5項、辦理本科畢業手續為:1-5項

          1、準考證1份

          2、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3、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是教育部授權的省級認證部門,可認證廣西及外省各類畢業證書。地址:南寧市教育路3號,電話:0771-5320961。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載打印。

          5、自考網上系統無法查到成績的科目需提供單科合格證、醫學類專業考生還需提供實習合格證,從外省轉入成績的考生需提供轉考介紹信和單科合格證。

          三、辦理程序:

          (一)、現場辦理環節(11月23—25日)

          1、初審:

          (1)、考生將身份證、準考證、大專畢業證交工作人員初審,

          (2)、打印“畢生登記表(校對版)”一份。

          2、復審:

          考生將身份證、準考證、大專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校對版)”交工作人員復審,并簽字。考生在統計表上登記基本信息。

          3、打印正式表格:

          (1)、相片不合要求的考生,須重新照相。

          (2)、憑復審簽字的“畢業生登記表(校對版)”打印正式《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

          (二)、填表:

          1、《畢業生登記表》不可用復印件。表格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填表時用藍、黑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不能用圓珠筆、鉛筆填寫。

          2、“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要與身份證上的一致。“籍貫”是祖居地或自己出生的地方,應填省名+縣名,如“廣西全州”、“內蒙古包頭”。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工作單位”欄寫“待業”。

          3、“本人簡歷”:把學習及工作的經歷,從小學填起,連貫地填到現在。

          4、“單位意見”欄:單位寫上“同意辦理畢業手續”,蓋上單位行政公章(科室公章、業務章不算數)。軍人蓋團級以上政治處公章,教師蓋學校或教育局公章,待業人員:城市戶籍考生蓋街道辦事處或父母單位公章、農村戶籍考生蓋行政村或鄉鎮政府公章。簽寫意見的單位,必須與表格中“工作單位”及“個人簡歷”欄填寫內容相符。

          5、檔案袋:除右上角“序號”外,其他欄目必須填寫,欄目內容依照《畢業生登記表》上打印的內容填寫,其中“助學院校”即“主考學校”。

          (三)、交檔:11月26 —— 27日

          交檔地址:考試院二樓自考科202辦公室。(可托人代交畢業生檔案材料)。

          需交材料:大專1-3項、本科1-5項

          1、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復印件1份(A4紙、身份證正反兩面都要復印)

          3、材料袋(內裝必須要的合格證、實習合格證、轉考材料等,辦證時未領材料袋的不用交)

          4、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需市自考辦核驗加蓋公章)

          5、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四)、領取畢業證:

          時間:2016年1月18——19日

          地址:考試院二樓自考科202辦公室

          憑身份證領取,也可代領,代領時需同時出示畢業生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考生務必按時領取畢業證并核對相關信息,否則檔案信息有誤,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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