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藝體類高考考生專業培訓行為,有效防范違規介紹生源收受回扣、參與有償培訓以及虛假宣傳、虛高收費等問題,維護考生和家長合法權益,近日,長春市教育局決定開展藝體類專業培訓專項治理工作,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從嚴治理在藝體類培訓中介紹生源收受回扣等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高中學校要本著尊重學生意愿、為學生負責的原則,認真向具有參加藝體類專業高考意愿的學生及其家長做好政策解讀和說明,加強對在職教師特別是音樂、美術、體育等專業課教師和班主任的教育監管,依法依規從嚴規范校內外藝體類專業培訓行為。
通知明確提出七個嚴禁:
1.嚴禁高中學校和在職教師向學生宣傳、推薦校外藝體類專業培訓機構;
2.嚴禁高中學校和在職教師向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提供學生花名冊、成績冊、聯系方式等信息;
3.嚴禁在職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宴請、旅游等活動;
4.嚴禁在職教師向社會藝體類培訓機構、省內外高校介紹生源并收受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5.嚴禁音樂、美術、體育等學科教研員或教師擅自組織藝體考生進行專業集訓并收取費用。
6.嚴禁在職教師直接或間接組織、參與校內外藝體類專業有償培訓。
7.嚴禁在藝體類高考專業培訓中存在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藝體類專業培訓治理工作,要加強對所屬學校治理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開展專題教育和專項檢查。各縣(市)區、駐長各高中學校要對本轄區、本學校藝體類高考考生參加校外專業培訓情況進行統計摸底和自查自糾,填報《藝體高考考生專業培訓統計表》,對違規介紹生源收取回扣情況進行清理,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凡一周之內主動將回扣上繳的單位和個人不予追究,一周以后發現仍然存在此類問題的,一律嚴肅追責。
市教育局成立藝體類專業培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公開舉報電話(88787110),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聯合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門對校外藝體類專業培訓機構進行檢查。違規問題一旦查實,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學校負責人及監管部門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違反紀律的黨員領導干部、在職教師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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