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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浙江高考改革:從程序、機會公平走向內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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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浙江高考改革:從程序、機會公平走向內容公平

            19日,浙江省教育廳公布了高考教育改革方案:高考不再分文理。對此,浙江省教育廳負責人解釋此次改革理念時表示:此次改革是促使招生公平從已有的程序公平、機會公平進一步走向內容公平。

          近幾年,浙江一直在對高考和高校招生制度進行“小碎步”式的調整。2008年開始部分高考科目實行平時考,考生每科可參加2次考試,并自主選用考試成績。2009年起實行高考分類考試,考生可自主選擇考試類別。2011年起率先嘗試三位一體招生,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在今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浙江成為高考改革方案試點地區。

          浙江省教育廳也于19日公布了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浙江高考不再分文理,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加上高中學考科目中的自主選擇3門,外語及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

          談到高考改革的教育理念時,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表示,浙江設計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是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利于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利于維護社會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學生、學校不斷選擇中實現的。”劉希平表示,近幾年,浙江高考招生改革強調把更多選擇權交給學生和學校,旨在實現教育改革從選課到選考的進一步推進。

          劉希平還表示,在此次方案設計中,首先考慮是否有利于學生選擇,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權擴大。“通過學生學校的雙向選擇,促使招生公平從已有的程序公平、機會公平進一步走向內容公平。”

          正如其所言,此次浙江高考改革中,考試科目有了大變化,分為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必考為語數外,選考則由學生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高中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

          記者還了解到,此次試點方案考生成績總分與現行高考“3+綜合”相同,語數外分值未變,占比未變。選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為高考總成績的40%,且每科均設有加試題,并將等級細化賦分,提升了選考科目的區分度。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副院長孫恒稱,選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確定,與學生擴大選擇性、體現學生專長、弱化一考定終身等改革價值取向密切相關,必考3門是普遍性要求,而選考3門是學生自身選擇,能夠反映學生的興趣、志向和學業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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