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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遼寧省本溪市第一中學招聘教師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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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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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遼寧省本溪市第一中學招聘教師11人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對應學科(專業)的教師資格證;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范圍為2011年至2015年畢業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層次(要求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或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學歷層次人員,并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

          6.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招聘計劃

          詳見《2015年本溪市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招聘步驟

          (一) 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8日12月2日(8:3016:30)

          報名地點:本溪市第一中學東校(本溪市明山區一中街)

          聯系人: 張映紅

          聯系電話:024-44516021 13841409619

          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同時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http://app.jszg.edu.cn)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并提交二寸近照兩張、填寫報名表,接受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職位未達到1:2開考比例的,調整或取消該職位。報考已取消或調整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溪市第一中學現場改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職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二)招考程序

          1.學科基礎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學科教學理論,滿分為100分。

          測試時間:2015年12月3日8:30開始。

          學科基礎能力考試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招聘計劃,在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和按規定比例成績并列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2.教學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答辯加說課(指定學科教材課題),滿分為100分。

          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招聘計劃,在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和按規定比例成績并列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3.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權重計分法計算,其權重為4:6,考試總成績=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成績*40%+教學能力測試成績*60%。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員。同一崗位的考核和體檢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 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

          參加(1)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或(2)教學能力測試遲到者,按棄權處理。

          體檢和考核

          1.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聘用。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選。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

          3.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在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且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聘用

          擬錄用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溪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新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相關要求

          1.為確保新教師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處和市教育局監察處對這項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在教師招聘工作中營私舞弊者,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報名考生資格條件與崗位要求不符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電話暢通,便于用人單位及時通知考試事項。如因考生電話原因無法聯系,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市教育局監察處:024-42805921

          市人社局錄用流動處:024-4280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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