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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司法考試《商法》每日一題(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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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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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司法考試《商法》每日一題(12.10)

            單項選擇題

          祥云公司欲與某外國公司設立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就相關事項咨詢律師。關于律師所作的咨詢意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自審批部門批準之日起成立

          B. 合營企業章程中可以約定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 合營企業合同可以約定由中國境內的任何一家仲裁機構作為雙方爭議的解決機構

          D. 合營企業合同可以約定不以出資比例分配企業利潤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相關規定。

          選項A錯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三條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準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在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合營企業經批準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由此A的說法錯誤,應當是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成立。

          選項B錯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董事長是合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選項C正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十五條規定,合營各方發生糾紛,董事會不能協商解決時,由中國仲裁機構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由合營各方協議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

          選項D錯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四條規定,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合營者的注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據此可知,合營企業合同不能作出不以出資比例分配企業利潤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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