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16日,省考試局在海口召開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會議。省教育廳、考試局相關負責人,各市縣分管的副局長,招生辦公室主任、以及各招生辦公室的信息員以及各市縣分管戶籍審查工作的工作人員,參與本次會議。據介紹,明年高考違規處罰方式首現“組織作弊罪”。參與現場采集電子照片時,考生須帶上個人身份證。
2016年高考違規處罰方式首現“組織作弊罪”
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高春燕在會議現場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刑法修正案(九)今年11月11日正式施行,新增內容包括“組織作弊罪”。她提醒考生,誠信應考,避免受到相應的處罰。
記者獲悉,組織考試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罪名。即: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須憑個人身份證參與現場采集電子照片
據悉,2016年我省高考報名工作新增一項內容,即現場采集電子照片。海南省考試局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在接到現場采集照片的通知后,要記得準備好身份證,采集現場需要查驗;此外,報名結束后,考生要記得上網再次核對自己的報名信息,如有發現網上報名資料與考生自身實際情況有出入,考生可1月11日前,到市縣招生辦更改報名資料。據介紹,考生,報名信息是考生報考資格,是考生報名和高考招生的重要依據,考生應準確規范填報高考報名信息。
部門聯動加強考生戶籍、學籍審查
據悉,2016年,海南省高考報名將發揮部門聯動作用,做好報名工作的資格審查工作。根據省考試局要求,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向政府分管領導匯報,由政府協調公安、社保、民宗、僑辦等部門,按照“按部門、分項目”“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資格審查責任制度,分工負責考生的報名資格和加分資格的審查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報名資格戶籍和學籍的審查工作,省教育廳印發了《進一步加強做好高考報名學籍審查工作的通知》及與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進一步加強做好高考報名戶籍審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的職責分工、審查內容、工作程序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海南省考試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市縣教育局、公安局要緊密溝通,加強協作,深入細致調查核對,充分利用人口戶籍信息系統和學籍管理系統的信息進行關聯比對,要加強市縣之間聯動和部門協作,共同打擊一切弄虛作假行為,嚴格規范今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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