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時間
從2015年12月開始,至2016年3月底結束。
優秀名額核定
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名額和比例,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所屬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職能和完成任務情況確定,但總比例不應超過事業單位參加年度考核人員總數15%。考核結束后,以部門為單位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考核備案審核
(一)電子備案審核。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省直各部門(單位)于2016年3月31日前,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錄入到吉林省人事綜合業務管理信息系統,提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備案審核申請。
(二)紙質備案審核。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2016年3月31日前,各部門(單位)需將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總結、《事業單位考核優秀等次名額核定備案表》(附件1)、《事業單位考核結果優秀人員備案名冊》(附件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備案統計表》(附件3)、《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情況說明》(附件4),按管理權限報送同級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綜合部門審核備案。無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按管理權限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轉變考核就是評優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過場、流于形式。要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在部門黨組(黨委)的領導下,按照規定的考核程序組織實施。
(二)創新方法,客觀公正。事業單位要依據聘用合同和崗位說明書中約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崗位工作標準,分別制定明確具體的考核目標,創新使用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的考核方法,充分體現行業特點,合理運用考核方式,對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考察和評價,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
(三)及時備案,兌現待遇。省直各部門要在2016年3月31日前,將備案審核數據(材料)報送省人社廳,電子備案和紙質備案審核通過的,兌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待遇。逾期未報送的,需向省人社廳做出書面說明,未做出合理解釋說明的,不予受理年度考核相關事宜,不予兌現考核結果待遇。各市(州)人社局于2016年4月30日前上報年度考核總結和附件3。
聯 系 人:高貴軍
聯系電話:0431-88690586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