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對象
2016年,鹽城市計劃選聘150名高校應屆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分以下兩種類型:
1.從 985高校應屆畢業生中選聘100名;
2.從報考選調生兼報大學生村官的高校應屆畢業生中選聘50名。
選聘程序
1.選聘985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報考選調生兼報大學生村官的985高校應屆畢業生),按照《2016年江蘇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實施。
2.選聘報考選調生兼報大學生村官的高校應屆畢業生,于2016年江蘇省選調生考察工作結束后,由鹽城市大學生村官培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選聘辦)按照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1)報名確認
市選聘辦對報考選調生兼報大學生村官人員相關信息進行確認。
(2)自主選崗
市選聘辦根據考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組織考生在提供的崗位中依次自主選崗。
有關政策
1.使用專項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享受當地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新聘任大學生村官直接轉正定級,薪級工資高定一級,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參加當地各項社會保險。
2.實施江蘇省大學生村官綜合保險保障計劃,為在崗大學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額合計100萬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險。
3.每年提供一定數量的公務員職位,定向招錄聘任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學生村官。縣(市、區)、鄉鎮各類事業單位有空缺職位需補充人員的,優先聘用聘任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學生村官。
4.擇優選拔優秀大學生村官納入選調生培養管理。
5.聘任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聘任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離崗大學生村官3年內繼續享受報考研究生加分優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到縣級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政府駐地)村(社區)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由省級財政返還80%,其余20%由接收地縣級財政返還。
7.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戶口原則上落戶在任職的縣(市、區)政府所在地。
8.為每名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寬帶服務,贈閱《大學生村官報》、《大學生村官園地》。
9.大學生村官實行聘任制,每個聘期為3年。工作滿兩個聘期(6年)后不再續聘,不再保留大學生村官身份及有關待遇,鼓勵轉任當地村干部。
咨詢和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515-86661829、88191829;
監督電話:0515-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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